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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12345”工作法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0-03-23   
日前,辽宁省锦州市委组织部出台《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建立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提出“12345”工作法,做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明确一个责任部门。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组织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明确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做好日常监督,融入组织工作各领域督查指导全过程,督促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组织工作问题逐条整改到位,见到实效。

确定两项监督重点。把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选人用人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委组织部日常监督重点,强化组织部门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整改质量。

采取三种监督方式。市委组织部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三种方式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同时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12380”举报受理事项,对相关举报反映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规定四类问责情形。根据日常监督掌握情况,对“思路不清、推进缓慢,整改不力、拒不整改,高举轻放、应付交差,蒙混过关、弄虚作假”等四类情形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理顺五步工作程序。按照对接巡察机构、分解工作任务、加强检查指导、建立工作台账、审核整改报告五步程序,全程跟踪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进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