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国内在线 >
热门搜索:

香港“保就业”计划第二期最快9月发放资助 两类公司须作额外承诺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0-10-19   

  (抗击新冠肺炎)香港“保就业”计划第二期最快9月发放资助 两类公司须作额外承诺

  中新社香港8月18日电 (记者 韩星童)香港特区政府18日宣布,将推出“保就业”计划第二期,本月31日起接受申请,最快9月中发放资助。申请雇主仍须作出不裁员及补贴全数用于发放工资的承诺,但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和大型超市则还须作出额外承诺。

  早前因应疫情,特区政府推出第一期“保就业”计划。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公布,截至8月17日,第一期计划共接获逾16.8万宗雇主申请,其中约88%(逾14.8万宗)申请已获批。特区政府已批工资补贴约439亿元(港元,下同);自雇人士共提交逾25.9万宗申请,其中11.6万宗已获批,涉及8.7亿元。

  据悉,第二期计划将于本月31日开始接受申请,资助雇主支付今年9月至11月的雇员工资,预计第一批申请人会在9月中获得资助。

  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总监冯程淑仪介绍,第二期计划大部分申请条款维持不变,如雇主和自雇人士申请资格、工资补贴计算方法等。但雇主承诺、罚则等方面作出调整。

  第一期计划下,申请雇主须作出两项承诺,即不裁员和所获补贴全数用于工资发放。第二期维持这一条件之余,还要求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和大型超市作出额外承诺。其中,大型物业管理公司须承诺,向业主或业主立案法团透过管理费减免等方式,回馈至少八成工资补贴金额;两间大型超市百佳及惠康则须在接受第二期工资补贴期间(即9月至11月),为顾客及非政府机构提供购物现金券或折扣优惠等,特区政府稍后会与两间超市商讨细节。

  冯程淑仪解释,这两个行业受疫情影响比较少,甚至是没有影响,因此特区政府要求相关雇主作出额外承诺。

  第二期计划还新增罚则,若雇主裁减员工幅度大,又没有证据显示雇主有意重新聘请雇员,或雇主未能提供合理解释;或若雇主行为违反计划目标或有违公众利益,在上述两种情况下,特区政府有权拒绝申请,甚至取回全部或部分已发放的工资补贴。

  此外,第二期计划也为惠及65岁或以上雇员而作出调整。只要强积金纪录证明书显示雇主聘用65岁或以上的雇员,即使无工资金额或自愿供款额,每名65岁或以上的雇员,每月也可获5000元补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