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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0-12-17   

  原标题:我市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15日向各市(州)发出通知,我市参照执行

  绵阳新闻网讯 继今年提高城镇职工养老金之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又提高了。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四川省财政厅15日向各市(州)发出通知,从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我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根据各地实际工作进展,尽快调整到位。

  记者了解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对于2020年6月30日已年满6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从2020年7月起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月基础养老金再增加3元(总额达到5元)。2020年7月1日之后年满65周岁、年满80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从年满65周岁、年满80周岁的次月起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3元。(融媒体记者 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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