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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引导入人心 文明养犬“不掉链”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2-03-11   
  原标题:宣传引导入人心 文明养犬“不掉链”

  特巡警联合多部门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行动

特巡警在三江半岛宣传文明养犬

  讯   “你好女士,你给爱犬戴上了狗链,很不错。”“大爷,广场这么多人,您要将爱犬的排泄物及时清理。”3月3日下午,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巡逻一大队民警联合涪城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厢派出所、城厢街道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行动,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养犬。

  “这是文明养犬宣传单,请您看一下。文明城市需要我们共同维护。”在青年广场,民警、城管及社区工作人员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单,提醒市民要自我约束和管理,不要养大型凶猛犬,外出遛狗要系好狗绳,避免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及时清理狗狗粪便,不要伤害、妨碍他人生活,做到文明环保养犬。“我平时很遵守养狗的相关法律法规,出门系狗链,而且绝对不让它到处跑,就怕万一抓伤或者咬伤别人。”市民张志伟表示,通过宣传,他又进一步了解了文明养犬的重要性。他表示,要将宣传单和家人们一起分享,希望家人们一起文明养犬。

  随后,在滨江社区先农坛小区,相关单位对小区居民开展宣传,在醒目位置张贴文明养犬宣传横幅,普及文明养犬知识,对不规范遛狗行为立即上前纠正并现场批评教育,并告知不按规定饲养犬类可能受到处罚,提高群众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居民养犬行为。“按照《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遇到养犬人未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粪便的情况时,执法人员应责令养犬人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拒不改正的,处以50-200元罚款。”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王俊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树立群众文明养犬意识。

  市公安局特巡警巡逻一大队相关负责人刘元泽表示,此次文明养犬宣传行动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接下来,将开展集中整治,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对无人看管的流浪犬只进行集中收容,全力维护全市文明环境。

  此外,民警呼吁:希望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争做文明养犬人,自觉增强社会公德意识,维护全市良好的治安和生活环境。(绵报融媒记者 李锦辉 文/图) 

      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