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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2-11-16   

 

 

  降低缴存准入门槛 满足灵活缴存需求

 

  11月14日,记者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媒体见面会上获悉,自当日起,我市正式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记者了解到,此次试点降低缴存准入门槛,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群体,不设户籍地、户籍性质、社保年限、个人收入等限制,降低年龄门槛(16-65周岁),推动试点惠及更多人群;打造不同缴存方式,适应灵活缴存需求,遵循自愿原则,设置按月等额缴存、按月自主缴存、灵活自由缴存3种方式供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充分满足个性化缴存需求。

 

  在提取方面,坚持同权提取,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参照单位在职职工执行,并规定缴存满1年才可办理提取,进一步稳定缴存资金。同时,缴存人可结合自身实际,自愿退出缴存,提取全部缴存余额。

 

  在贷款方面,贷款额度的计算与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资金的金额大小、存储时长挂钩,实现缴存义务与贷款权益的精准匹配,充分体现灵活就业缴存人的缴存贡献,鼓励多缴长存、少提晚取;同时,动态调整缴存限额、最高贷款额度、存贷系数,更好地满足灵活就业人员购房需求。

 

  在账户管理方面,试点开展后,参加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涉及单位在职职工、原自愿缴存人员、灵活就业人员3类群体。自11月14日开始,原自愿缴存政策体系废止,不再新增自愿缴存人员,所有的灵活就业人员均需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试点政策体系参与缴存,原自愿缴存人员可按照自愿原则选择是否转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体系,资金存储时间连续计算。单位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在身份发生转换时,账户可接续、可互转。

 

  在办理渠道方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且以线上渠道为主。线上主要是“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i绵阳”APP,线下主要是政务服务窗口,缴款方式主要是委托代扣和线上自主缴款,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将进一步优化完善线上缴款,推进缴存业务从开户、缴款到后台的入账全程“掌上办”“指尖办”。

 

  试点启动当天,已有222人通过线上方式开通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试点业务的正式开展运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将进入全面实施、检验成效的新阶段,不仅有利于扩大制度覆盖、增强制度功效,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就业全体;更有利于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我市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绵报融媒记者 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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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住建部率先在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6个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

 

  今年1月,经四川省住建厅批准,绵阳市纳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范围。5月,试点工作也被市深改委纳入2022年度重大改革试点清单。

 

  经过深入调查、专题研讨、资金测算、征求意见,2022年9月,我市印发《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并陆续出台《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办法》《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最高贷款额度、存贷系数执行标准的通知》《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点工作于2022年11月14日正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