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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跃而上开门红?|助企惠企暖企!绵阳市国资委出台六条措施激励市属国企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3-02-22   
  讯 近日,绵阳市国资委出台《市属国企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激励措施》(以下简称《激励措施》),提出6个方面支持激励措施,进一步提振国企发展信心、鼓舞工作干劲,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促落实”,确保一季度营业收入、项目投资、融资到位等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开门红”。

  

 

  01

  《激励措施》明确,鼓励企业全面高开稳走。对各企业一季度“开门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红黑榜”通报,并作为各企业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与各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核定相挂钩。对一季度完成“营业收入、项目投资、融资到位”三个主要经济指标“开门红”目标任务的企业,可按1-3分的幅度在企业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激励。

  02

  《激励措施》明确,鼓励建立内部奖励机制。支持企业内部设置拼经济贡献奖,激励员工干事创业奋发作为,允许企业对为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尤其是一季度“开门红”目标任务完成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在年度绩效考核薪酬的基础上上浮5%-10%进行奖励,奖励资金在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核定上予以体现。

  03

  《激励措施》明确,鼓励企业积极向上争取。鼓励企业一季度大力谋划、包装、申报项目,对于成功争取到中央、省预算内项目资金或者2023年新增专项债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企业,可按1-2分/项目的标准,在企业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激励。

  04

  《激励措施》明确,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持上,将对全面完成一季度“开门红”目标任务的企业,在安排2023年度市本级国资经营支出预算时,对企业申报的项目重点予以倾斜支持。

  05

  《激励措施》明确,在支持企业纾困解难方面,将健全完善企业运营困难问题“收、研、分、处、督”一体化闭环管理和多部门协同化解机制,支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轻装上阵、赋能增效。重点在企业整合重组、投资建设、融资化债、资产处置、权证办理、税收解缴等重点事项办理中给予指导支持。支持企业帮扶民营经济发展,房租减免资金可视同收益加回。

  06

  《激励措施》明确,落实容错纠错规定,将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全年拼经济、搞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后,区分对待处理、精准容错、及时纠错,树立保护改革者、支持担当者的鲜明导向。

  (绵报融媒记者 黄小芹/文 视觉绵阳资料图)

  编辑: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