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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9月起 八类药品不予报销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0-09-01   
今年9月起,一批重磅新规将正式实施。其中,国家医保局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8类药品不再纳入医保报销行列,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保健药品等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该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不再纳入医保报销的药品主要有:

1、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2、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3、保健药品;

4、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5、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6、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7、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8、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新的医保目录变化会给我带来哪些影响呢?在了解带来的影响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医保目录。大家看病可能碰到过这种情况:一种药能100%报销,另一种却一分也报不了,这背后的原因,就看它们是否在医保目录中。

县医保局医药服务与价格管理股副股长王芝华说:“医保药品目录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谈判药品、中药饮片五部分。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一般是同类药品中可供临床首选、价格较低的药品,乙类一般是同类药品中可供临床选择、价格相对较高的药品。参保人发生符合规定的甲类药品费用,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费用先扣除一定的个人自付部分后,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而在最近进行修改的医保目录明确指出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保健药品等八类药品无法报销。那么本次药品目录改革会降低参保群众的报销水平吗?8月31日,记者在县医保局了解到,此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之后对医保药品目录进行的首次全面调整,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提升医保药品保障水平,将有效缓解参保人员用药难、用药贵的问题。

王芝华说:“本次调出药品特点:一、共调出150个品种,调入148个,总体数量的变化不大,药品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二、被调整出的品种有,一是被国家药监局取消文号的药品71个 ,二是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 79个品种(含被国家卫健委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20种药品)。三、新版药品目录增加了部分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药品。新增药品覆盖了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和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让广大群众尽可能地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因此,此次医保目录的变化不但不会影响参保群众的报销水平,还将一些无关紧要的药品排除在外,腾出空间,给大家真正需要的救命药让出位置。

王芝华说 :“本次药品目录新增加了谈判药品。新增重大疾病治疗用药5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36个、儿童用药38个。甲类药品较2017年增加了46个品种,报销比例进一步提升。”(卢小妹 廖玉佳/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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