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三台在线 >
热门搜索:

【森林防火】汲取教训 坚决杜绝野外用火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0-12-19   
冬季天干物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显得格外重要。今天和直播三台一起回顾今年在我县发生的两起野外用火引发的火灾,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从中汲取警示教育,坚决杜绝野外用火。

案例一:2020年3月9日,潼川镇禾加互利村三组陈某某在祭奠烧纸钱过程中不慎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230平方米。其行为涉嫌擅自野外用火。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李某某作出警告处分,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0年3月19日,潼川镇禾加互利村四组李某与儿子一起去上坟时,不慎将周围枯草引燃,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5亩。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李某某作出警告处分,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龙奕超说:“我县现已进入森林火灾高发期,广大群众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严禁在林区进行燃放烟花爆竹、燃烧香蜡纸钱等上坟祭祖的行为;第二、严禁在林区私自烧荒、烧草;第三、严禁将明火带入林区,比如在林区吸烟、玩火、私自搭灶野炊等行为。”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使多年造林、护林的成果被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会给社会、生产、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带来危害。再次提醒大家,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何大勇)

b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