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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2-05-17   
三台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县城区道路交通压力,确保城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批准,三台县公安局定于2022年5月23日零时起,启用一批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并处罚。

一、抓拍地点

1.涪滨路与马望路交叉路口;

2.樟树路与文华路交叉路口;

3.潼川大道与科创路交叉路口(南北干道与东西干道);

4.中立路(花园加油站);

5.中立路(花园场镇);

6.绵三路与四平路交叉路口(芦溪场镇);

7.绵三路与狂欢小镇交叉路口;

8.三射路与中新场镇交叉路口;

9.三盐路(永新加油站路口);

10.廊桥辅道;

11.三盐路(高山路口);

12.芦花大道与魁星楼交叉路口;

13.芦花大道与中立路交叉路口;

14.绵盐路与小永路交叉路口;

15.三射路与中涪路交叉路口(中涪路路口);

16.潼川大道与马望路交叉路口(发达伟业路口);

17.绵三路与灵兴车管所交叉路口(灵兴车管所路口);

18.绵三路与遇仙街交叉路口(灵兴场镇十字路口);

19.绵三路与建设街交叉路口(刘营场镇十字路口);

20.芦溪富民街与绵三路交叉路口(富民街路口);

21.西平建设街与芦跃路交叉路口(建设街路口);

22.西平南街与芦跃路交叉路口(南街路口);

23.绵三路与吴家渡交叉路口。

二、抓拍车辆

小型及以上机动车辆。

三、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4.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四、处罚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到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三台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