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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城市500/月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19-04-15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李丹)记者5月7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日前,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联合发布了2018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0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310元/月。本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各市(州)人民政府据此调整2018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原标题:四川今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城市500元/月 农村31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