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种罂粟!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到场铲除20余株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19-05-13
4月8日,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平台收到网友私信,称在该县禾加镇疑似有人种植罂粟,并发来植物照片。收到网友私信后,民警立即将线索通报给当地派出所进行核实。
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禾加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摸排搜索,在禾加镇双堡乡梁桥村一小公路边发现罂粟原植物20余株。民警当场依法将罂粟原植物铲除,并对龚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他就是个农民,只是觉得这个花很漂亮,不知道是什么花。”相关办案民警介绍,经查明,龚某某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种植了罂粟原植物。通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后,表示深刻意识到种植罂粟原植物的严重性,今后不再种植此类植物。
由于龚某某种植株数较少,且充分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积极配合民警铲除了罂粟原植物。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公安机关提示,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在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一律禁植。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的,按治安案件处理,五百株以上的按刑事案件处理。因此,种植一株罂粟也违法,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原标题:有人种罂粟!接到网友举报后,民警立即到场铲除20余株
热点新闻
- 从7月1日起 遂宁所有电动车须悬
内容涉及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 - “城市绿芯”尽显湖山画景 新区
森林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新区到底有哪些可供市民休闲,据贾丽... - 四川43人入选第三批国家“万人计
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新基因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易... - 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盈创动力模式
构建了以“盈创动力科技金融大厦”和“天府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