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启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市级配套财政补贴申报工作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19-09-21
1月13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经研究决定,2013年1月1日-2015年4月11日在我市推广应用的新能源车辆地补申报正式启动。补助标准为,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40%给予配套补贴。
根据要求,申报企业为:本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非本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或委托的一家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经销商;同时,在本市销售,且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11日期间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已完成中央财政补贴清算的新能源汽车(二手车和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购置车辆除外)。(记者 杨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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