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就“猥亵儿童案”上诉法院已受理 此前获刑5年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0-11-01
据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一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移送的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的上诉材料,并于2020年7月10日立案受理。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审理。
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6月17日,普陀区法院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热点新闻
- 暖心司机“熊抱”无腿乘客上下车
无腿乘客上下车 为求安稳1小时车程没一个急刹车长江日报讯,该乘... - 《这就是灌篮》李易峰带伤助阵龙
李易峰郭艾伦关注对手动态 图片由主办方提供的节目中,中使用,领... - 特事特办 招商银行绿色通道助力
今天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特事特办,企业参与了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 - 中国名片亮齐鲁 “钱”史“金”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已在石家庄,深圳,山东解放区的北海银行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