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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出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新政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0-01-31   
  原标题: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新政

  公积金缴存职工,福利来了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与缴纳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变化也颇受关注。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印发《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实施细则》《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实施细则》《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并于1月1日起实施。这些最新政策将给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带来哪些福利呢?具体又有哪些变化呢?近日,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新的政策进行了解读。

  缴存业务实现全程网办

  “最近印发的《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实施细则》,是根据相关文件政策制定的中心缴存业务的指导手册。”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这个文件进一步规范了缴存业务办理流程、提供的资料以及办理地点。

  缴存业务全程网办,实现了单位新开户、信息变更、人员增减、基数变更、汇缴等业务都可以在网上办理。

  明确了单位必须授权经办人办理的制度,单位经办人必须由单位法人授权办理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更换单位经办人时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精简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材料。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再提供固定收入证明和社保缴存证明。

  实行差异化缴存比例,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在5%至12%的缴存比例内确定不超过3个缴存比例。

  提取业务精简办理材料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实施细则》是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办理的指导手册,规范了提取转移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提供的资料以及办理的地点。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进一步精简业务办理材料。职工不论是部分提取,还是销户提取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不再提供单位盖章的审批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绵阳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的,不再提供提前还款申请书;退休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无需任何资料可直接办理;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或终止劳动关系满6个月的,无需任何资料可直接办理。

  “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加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该负责人解释,也就是说,缴存职工符合绵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条件的,加装完电梯后,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账户封存后可以提取部分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取消了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账户封存后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

  同时,严格了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查。如果职工所购买的再交易住房在本人申请前12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家庭成员的,职工应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12个月后提出申请。

  贷款业务取消部分手续

  “可以说,这次修订是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作了进一步补充。”该负责人表示,为细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范运行,适应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及我市房地产市场环境的变化,防范贷款风险,根据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了《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首先,不受理直系亲属之间、离异夫妻之间住房买卖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不受理购买法院拍卖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为充分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同等条件下享受同等权益,《细则》提出,对夫妻双方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时,有一方没有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确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按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一方作为借款申请人,并按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额度规定进行办理,另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直接作为月收入计算。

  在所购、建、修住房价值的认定方面,《细则》提出,新房以房屋交易价格作为房屋总价款,取消再交易房评估手续,再交易房以所购房屋交易价和契税核定价格按孰低原则取最低价款作为房屋总价款。该负责人解释:“取消再交易房评估手续是为了减少再交易房购房人贷款申请办理环节、提高贷款办理效率、降低购房成本,进一步促进‘放管服’改革。”

  值得一提的是,为减轻商转公贷款申请人自筹资金结清商贷造成的经济压力,经市公积金中心与市级部分受托银行协商,拟采用顺位抵押方式落实抵押,将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资金直接用于归还其商贷余额,借款人不用再自筹资金结清商贷。目前该项业务正在试点,成熟后将向全市推开。

  在提前还款方面,借款人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已满6个月后,可向委托银行申请提前还款,无需征求绵阳公积金中心同意或出具手续,不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黄小芹)

       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