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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城区出租汽车运价作出结构性调整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0-07-29   
  原标题:促进巡游出租汽车市场可持续性发展

  绵阳城区出租汽车运价作出结构性调整

  讯 6月30日,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针对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现行运价结构不尽合理和实施10年后总体水平偏低,以及巡游出租汽车总体成本有一定幅度上涨和CPI指数变化的现状,为促进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经过广泛调研、成本监审、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社会听证和合法性审查,经2020年6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绵阳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作出调整,即日起向社会发布公告,从2020年7月16日零时起绵阳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统一执行,原《绵阳市物价局绵阳市交通局关于调整绵阳市中心城市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绵价发〔2010〕95号)文件同时废止。

  据了解,此次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重点有:取消巡游出租汽车车型收费档次划分,实行统一收费标准;基本运价由政府定价转为政府指导价,今后可结合实际,在规定的基本运价基准价上,按照上下浮动幅度和浮动时限,确定实际执行价格;调整低速等候价格,12公里/小时以下低速行驶时,收取低速等候费0.3元/分钟,不足1分钟的按1分钟计价;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费,通过通信、互联网等电召预约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按计价器收取运费。每次收取电召服务费根据市场情况自行调节,但最多不得超过3元,预约时间前5分钟以上可免费取消。车辆已按约定到达预约地点,乘客因故退车的,按已发生费用收费,车辆超时5分钟未到达预约地点,乘客可免费退车;制定春节期间特别服务费,春节假日期间(除夕至初二,共计3天),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在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打表计费的基础上,每车次另加收5元的服务费。

  “此次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结构性调整和规则发生变化,综合考虑了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建立更加灵活、富有弹性的运价形成机制,科学制定,合理调整,有利于促进我市出租汽车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有利于缓解市民出行难、打车难问题。”市运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将把此次运价调整作为绵阳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提升服务质量的一次契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文明优质服务工作,把城区巡游出租做好计价器调校、更换运价标签等工作,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乘客的监督,切实做好文明优质服务工作,把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建设成为一道城市文明的风景线。

  同时,城区19家巡游出租汽车公司及驾驶员已作出文明优质服务承诺,表示将认真做好计价器调校、更换运价标签等工作,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乘客的监督。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荣)

  编辑: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