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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后,法官为她“正名”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1-06-30   

  原标题:父母离婚协议将孩子名字写错

  25年后,法官为她“正名”

  一份普通的离婚协议书,却大意将婚生女的名字写错了。一晃20多年过去,当初那个年仅5岁的小孩突然找到法院寻求帮助。“因为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出具的错误,现在不能证明我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请你务必帮帮忙。”近日,盐亭法院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情。

  事情还得从25年前说起:1996年9月4日,原告谢某与被告何某夫妻二人来到盐亭县人民法院,请求在法院的主持下,协商调解离婚。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达成二人离婚、婚生女谢某云(时年5岁)由谢某抚养的离婚调解协议。时光荏苒,25年过去,婚生女谢某云突然联系到盐亭法院法官,诉说自己因这份离婚调解协议带来的不便。

  原来,在上个世纪身份信息证明尚不十分完善的年代,原、被告双方出具的载有婚生女“谢某”名字的证明材料,与当下谢某云身份证上实际的名字并不一致。“当年因为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出具的错误,现在我不能证明我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谢某云表示。

  法官听完当事人陈述后,在县档案局查阅到本案卷宗,发现当年的审判员已退休多年。在仔细阅读卷宗材料、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后,根据居委会和派出所的证明材料,确认前来寻求帮助的谢某云与当年离婚调解协议书中的“谢某”为同一人。本着司法为民、服务人民的理念,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一次性解决问题,法官作出补正裁定书,裁定将1996年民事调解书中的婚生女姓名“谢某”更正为“谢某云”,确认了与其父母之间的婚生子女关系,解决了谢某云涉及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问题。

  “本案虽然当事人诉请简单,但时间久远,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盐亭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也彰显了法院认真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到厚植为民情怀,坚定司法为民精神,快速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卫星 融媒体记者 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