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中小学课后服务“热问热答”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19-10-18
4月1日起,成都市各中小学陆续开展了课后服务。4月30日,成都市教育局对近期家长来电来访咨询课后服务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现解答如下。
1
课后服务的对象有哪些?
答: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有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长期以来,由于孩子放学时间和家长下班时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因此“三点半难题”或“四点难题”逐渐成为社会关心的一大热点,也是令不少家长头痛的一大困难,实施课后服务就是为了缓解家长接孩子难的实际困难。
2
学生是否必须参加课后服务?
答:不是。课后服务工作坚持面向有需求的学生,严格以家长自愿选择、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学校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3
课后服务时间主要为学生提供哪些服务?
答:主要以课后托管为主,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创、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儿童少年适宜的影片等,提倡对单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
4
老师会在课后服务时间上新课吗?
答:严禁单位、学校、个人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5
申请课后服务需要交纳费用吗?
答:根据省、市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经费保障的相关规定,区(市)县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者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相关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函〔2018〕125号),在我市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区域内,以学校为主体在周一至周五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开展的课后服务,财政投入不足部分,各区按照“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收取的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不高于200元/生·月。其他区(市)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审批。 (天府早报记者王小瑾) 原标题:严禁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中小学课后服务"热问热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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