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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明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主城区禁止露天烧烤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0-01-07   
  讯 12月31日,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消息: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转差,2020年1月1日至6日,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成都平原、川南地区及川东北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

  2020年1月1日零时,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雅安、眉山、资阳等14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绵阳决定2020年1月1日零时,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江油市、三台县、北川羌族自治县、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盐亭县、梓潼县、平武县视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启动预警。同时,我市将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如有企业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将受到处罚。

  在重污染天气期间,需要做到这些:

  ○ 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0%、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

  ○ 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

  ○ 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

  ○ 禁止除保障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 城市主城区禁止上路行驶(0点至3点除外)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

  ○ 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2次冲洗除尘;

  ○ 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 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我市将依法进行处罚。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将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将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我市倡导公众绿色生活,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节能减排,空调调低1-2摄氏度。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苏东华)

  编辑: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