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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箱式货车变“黑油车”,涉及多项违法驾驶证被记30分!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0-04-12   
绵阳4月8日讯(王智 张霁 陈才熠)为切实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4月4日—6日,大队组织警力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月6日,大队联合派出所在辖区中立路建设镇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当天18时许,一辆厢式货车向执勤卡点驶来,民警发现该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于是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从外观上看去该车与运载牛奶的货运车辆一般无二,但民警靠近后发现,该车周围还弥漫着一股浓烈的柴油味,这个细节引起民警的警觉,于是民警要求驾驶员将货厢车门打开进行检查。随后,民警发现这辆货车车厢内竟暗藏玄机,车厢内放置一个储油罐,储油罐上部有一根导管,连着一台小型加油机,相当于一个小型“移动加油站”,犹如一个移动的定时炸弹。

执法现场

据驾经检查,郭某某本人不仅无储存和出售柴油的资质,该车辆也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资质,整个加油装置更是简驶员郭某某(男、绵阳游仙区松垭镇人、持C1驾驶证)交代:该轻型厢式货车车牌号为川B1RX**,经他自己改装后在建设等地贩卖柴油。

简单粗暴,而且该车车况较差,只有一个储油罐和加油装置,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当场将郭某某传唤至中太派出所接受调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运载危险品时不按规定路线、时间、速度行驶;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运载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违法行为处以共记罚款800元、驾驶证记30分的处罚!同时,民警针对郭某某非法运输、贩卖柴油的行为将其移送至相关职能部门。

目前,该车已经被依法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供图)